那古老的烈火在煉獄中熊熊燃燒著,燒去了人的皮囊,點燃人心中的怒火。

而那源源不絕的火焰,皆來自於對復仇的渴望,隨著復仇烈火所燒盡的靈魂,得到的將只不過是一片虛無,但始終有無窮無盡的靈魂追逐著這樣的虛幻。

曾有人那樣說過:「這火是熾熱的、濃烈的,比起去燃燒夢想的星星之火,復仇的烈火更能感受到生命的存在。」

但我曾也那樣問著:「即使燃燒後得到的只會是一片虛無呢?」

那人又再次說了:「即使是那樣也無所謂,至少我活過。」

只有被降罪的火焰精靈才會來到煉獄,成為操控著復仇烈火的存在,見識著那些沉溺於復仇而萬劫不復的靈魂,一個個如同飛蛾撲火般永不回頭。

火焰,應當是生命的象徵,可生命的燃燒後,卻是一場終結。

就那麼一次,聽清楚心中的復仇烈火,那燃燒的並非仇人,而是自己,所以停下來吧!拜託了。

未提供相片說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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